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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让守信企业走“绿道”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昆明市发展改革委 阅读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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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新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在各行业各领域大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的进一步融合,不断提升对经营主体的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极大增强了企业的信用价值“获得感”。

一是系统化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全面掌握企业信用风险水平。依托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对辖区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信用评价等级由系统内各分类指标和模型对企业在影响期内的信息进行分析后,自动对企业赋分。将各类企业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类。A级为最低信用风险级别,信用状况较好。以此类推,D级为最高信用风险级别,信用风险评价得分较低,信用状况较差。截至2024年10月,云南省滇中新区直管区有各类企业9125户,其中风险等级为低(A)企业为30户,风险等级一般(B)8233户,风险等级较高(C)629户,风险等级高(D)233户。

二是应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优化监管资源分配。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结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辖区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进一步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提高监管效能。对信用风险低(A级)的,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并可根据检查事项采取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B级)的,保持常规抽查比例,加强日常大数据监测,督促经营主体整改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对信用风险较高(C级)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对信用风险高(D级)的,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必要时应实现全面覆盖,依法依规实行严管严查。例如,2024年云南省滇中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经营主体公示信息和登记信息抽查,共抽取经营主体260户,其中D级经营主体154户、C级经营主体51户、B级经营主体33户、A级22户。通过对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的运用,可减少对规范经营主体的干扰,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做到对守信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经营主体“利剑高悬”。

下一步,云南省滇中新区将进一步深化以信用分级分类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有效配置监管执法资源,实现“放管服”有效衔接,提升市场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发挥部门联合检查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守信企业开“绿道”,让守信企业更“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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